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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法院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

来源: 2019-10-28 22:03:20
今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市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夏红丽发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

今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市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夏红丽发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

据通报,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重庆法院累计新收破产案件1877件。其中,2018年新收破产案件723件,与2016年、2017年相比,新收案件数量增幅分别为205.1%、68.1%。在破产案件数量激增的同时,部分破产案件中利益相关方之间矛盾突出、衍生诉讼多等问题凸显,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

面对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重庆法院既通过破产清算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又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完善资源优化配置,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市各级法院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还妥善审理了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新天泽系”破产重整案等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树立了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样本。

夏红丽表示,市高法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探索审判规则,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推进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把审判规则的体系化、规范化作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的根基。2016年以来,市高法院先后出台《破产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破产重整申请审查工作指引(暂行)》等十份规范性文件,着力解决破产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繁简分流,提升破产审判效率。2018年,市高法院专门出台《关于“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推动破产案件审判简易化、高效化,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破产回收率。其中,九龙坡法院审理的重庆真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受理到结案,仅用时116天,极大地节约了费用和时间成本,提升了破产程序的整体效益。

三是健全审管制度,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将“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固定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纳入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目前全市共有破产法官152人,专委、庭领导担任审判长的38人,破产审判队伍初具规模。其中沙坪坝、九龙坡等基层法院专门设立破产审判庭,进一步推动了破产审判专业化。

四是改革管理人制度,促进管理人市场健康发展。2016年,市高法院先后出台《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管理人指定办法》《管理人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管理人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新建管理人分区分级管理制度,并形成案件难易程度与管理人能力相匹配的选任方式。2018年6月,在重庆高院的大力推动下,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属于全国范围内较早成立的省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推动了重庆市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和素质水平的提升。

五是发挥网络优势,推动破产审判的信息化应用。坚持“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提高债权人清偿率。2017年以来,重庆法院已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32场,涉及债权人26282人次。同时,充分利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价值,通过网络拍卖的破产财产溢价率最高达到931.23%。

夏红丽表示,下一步,市高法院将继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加大破产审判中的释明力度,向各方当事人阐明破产制度内涵、明确破产程序要求,让每一个破产案件的审理都成为普及和宣传破产知识的公开课。同时,加强培育典型破产案例,让更多人了解破产知识、正确运用破产制度。

此外,持续开展破产审判调研,密切关注、分析总结破产案件,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新形势、新特征,在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重庆市地区性破产审判相关指导意见,并进一步健全完善破产审判专业组织,配齐配强破产审判力量,优化破产审判团队考核体系,提升审判效率。通过组织培训、实践交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破产法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市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季宁回答记者问时表示,由于破产程序本身程序较复杂,涉及大量的程序性、实体性权利的行使和事务性的协调,导致审理周期长、效率不高一直是制约破产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2018年12月,市高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初步探索了破产案件的简化审理。按照文件规定,除了“执转破”案件以外,其他破产案件符合简化审理条件的,也可参照该规范执行。

李季宁指出,按照文件规定,法院要甄别案件类型,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债务人资产总价值不高、债权人人数较少等较为简单的案件,采取简化审理方式,快速高效审结。对于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法院可在管理人选任及财产接管、送达及公告、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财产调查及变价等阶段创新工作机制,合并工作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序推进破产程序的进行。就以债权申报环节为例,进行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期限可缩短为三十日,可极大降低破产的时间成本。

关键词: 重庆市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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