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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两版本净利打架 还因欠13万遭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0-24 08:55:34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0月25日,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首发上会。易天股份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938万股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0月25日,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首发上会。易天股份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938万股,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易天股份计划募集资金4.69亿元,分别用于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1亿元、2.28亿元、2.94亿元、4.3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789.43万元、2108.19万元、4741.41万元、7672.25万元。2018年11月1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易天股份2016年、2017年净利润为2232.21万元、4927.44万元。

2015年、2017年、2018年,易天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内各期末,易天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14万元、2992.90万元、3434.12万元、6179.9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7亿元、1.98亿元、3.67亿元、3.9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易天股份201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远低于同行业增长率平均值。2017年,公司的营收增长率为28.92%,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收增长率平均值为78.81%。

2018年,易天股份3家子公司中有2家亏损,中山易天亏损19.81万元,微组半导体亏损54.83万元。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73.41万元、8353.86万元、7059.05万元和1.41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9%、36.62%、24.00%和32.74%。

报告期内,易天股份存货余额分别为9632.20万元、1.45亿元、2.20亿元、2.47亿元,存货净额分别为9306.02万元、1.39亿元、2.13亿元、2.44亿元,存货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1.73%、49.88%、49.75%和41.63%。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71%、40.05%、45.17%、46.53%,2016年至2018年,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为46.41%、44.09%、45.81%。

分产品来看,2018年,易天股份偏光片贴附系列毛利率、背光及全贴合系列毛利率略有下滑。2016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偏光片贴附系列毛利率分别为43.48%、46.99%、45.90%,背光及全贴合系列毛利率分别为31.82%、40.29%、35.41%。

财经网在报道中称,公司“拳头”产品偏光片贴附系列收入陷瓶颈。在2017年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增速上涨之后,2018年几乎陷入停滞。进入2018年以来,公司偏光片贴附系列设备销售单价出现下滑趋势,同比下降5.32%,为221.65万元/套。今年上半年,公司下游客户业绩表现普遍不容乐观。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负债总额分别为9436.31万元、2.09亿元、2.60亿元、2.7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69%、70.21%、53.73%、55.05%。

天眼查信息显示,易天股份曾因运输合同纠纷而被其他公司起诉,于2019年3月11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19年6月13日发布的,案号(2019)粤0306执2887号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满运通物流有限公司福永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易天股份偿还人民币12.52万元。

此外,公司还有一起诉讼为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起诉其他公司。案号(2017)粤0306民初19957号显示,被告深圳市昌凯顺电子有限公司向原告易天股份支付货款147.78万元。

据投资时报报道,实控人之一柴明华在公司IPO前回归。2009年12月柴明华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赵林、周鹏及胡靖林。而同一时间点,柴明华也将其持有的另一家即将准备股改上市的劲拓股份15.1%股权进行了转让。2009年于易天股份“隐退”后,其于2014年9月29日重新拿回其在易天股份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而这一时间点,与其仍任股东的劲拓股份正式获得上市批文的时间又一次不谋而合。2015年柴在劲拓股份的股票解禁,其立刻清空,全力应付易天股份上市。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易天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电子专用设备供应商拟于创业板上市 募投资金计划多募2亿元

易天股份是一家国内电子专用设备供应商,基于精准对位、精准贴附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性能的国产化电子专用设备。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可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器件中显示模组的组装生产,并向半导体微组装设备等领域拓展。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偏光片贴附系列设备、背光及全贴合系列设备、清洗设备,以及半导体微组装设备等其他设备。

易天股份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

本次发行前,柴明华直接持有公司13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3.22%;高军鹏直接持有公司1125.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9.35%;胡靖林直接持有公司687.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1.82%;同时,三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易天恒,易天恒持有公司607.5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0.45%,上述四方合计持有公司64.84%股权。

柴明华: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担任劲通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9年11月,担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至今担任海阳市海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易天有限监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月,担任嘉骏精密执行董事;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兴图自动化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中山易天董事长。

高军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7月,担任太原风华信息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深圳市劲拓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16年9月,担任易天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担任易天齐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中山易天董事、总经理。

胡靖林: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3年11月,担任湖北省襄樊市9616厂工艺主任;1993年12月至1995年5月,担任中山岳隆机械有限公司设计主管;1995年6月至1997年6月,担任深圳市日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担任深圳市劲拓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0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深圳市效时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2016年9月,担任易天有限监事;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易天辰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兴图科技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担任易天恒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微组半导体董事长。

易天股份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938万股,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易天股份计划募集资金4.69亿元,其中1.77亿元用于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9269.57万元用于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3904.1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易天股份2018年11月1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66亿元,其中,1.77亿元用于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3904.1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实控人资本老手 上市前回归

据投资时报报道,易天股份最大股东创办企业后不久即清空股权,而其清空易天股份股权的时间,也是其大笔转让另一家准备股改应战上市的劲拓股份股权的时间。这一切才显得更为“不合情理”。

招股书显示,2007年2月14日,柴明华、高军鹏和胡靖林共同创办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而三人又于同年2月8日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出资100万设立“易天有限”。其中,柴明华出资45万元,持股45%;胡靖林出资30万元,持股30%;高军鹏出资25万元,持股25%。

但仅相隔2年,柴明华就于2009年12月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赵林、周鹏及胡靖林。公司就股本演变情况表示,2009年柴明华拟办理海外移民,无法长期在中国居住,为提升公司管理决策效率,柴明华将其个人持有的30%股权委托胡靖林代为持有。

而同一时间点,柴明华也将其持有的另一家即将准备股改上市的劲拓股份15.1%股权进行了转让。劲拓股份股权演变公告对此解释称,柴明华对劲拓有限(劲拓股份前身)一直以来是财务投资,不参与公司具体运营管理。由于其个人投资的需要,对自身外部投资做调整,转让其持有的劲拓有限部分股权。

易天股份对于柴明华的介绍显示,其并未变更国籍。在2009年于易天股份“隐退”后,其于2014年9月29日重新拿回其在易天股份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而这一时间点,与其仍任股东的劲拓股份正式获得上市批文的时间又一次不谋而合。

2015年柴在劲拓股份的股票解禁,其立刻清空,全力应付易天股份上市。2016年9月28日,“易天股份”正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时,柴明华已持有1350万股,占比30%,高军鹏占25%,原第一大股东胡靖林持股已减少至21.50%。

两版招股书净利润存差异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1亿元、2.28亿元、2.94亿元、4.3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789.43万元、2108.19万元、4741.41万元、7672.25万元。

易天股份2018年11月1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7年净利润为2232.21万元、4927.44万元。

2015年、2017年、2018年,易天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报告期内各期末,易天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14万元、2992.90万元、3434.12万元、6179.9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7亿元、1.98亿元、3.67亿元、3.99亿元。

营收增长率两年低于同行公司均值

据京达财经报道,易天股份是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2016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直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9.06%、91.86%和98.30%。

值得注意的是,易天股份201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远低于同行业增长率平均值。

2017年,公司的营收增长率为28.92%,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收增长率平均值为78.81%,差异较大。

资料显示,易天股份旗下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中山易天,以及家控股子公司兴图科技和微组半导体。

2018年,3家子公司中有2家亏损。

全资公司中山易天的主营业务为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易天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拟作为易天股份生产基地。2018年,中山易天亏损19.81万元。

控股子公司微组半导体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微组装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易天股份基于精准对位、精准贴附技术拓展的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激光器组装、医疗成像模块组装等。2018年,微组半导体亏损54.83万元。

2018年末应收账款1.41亿元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69.72万元、8360.51万元、8474.20万元和1.59亿元。

其中,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73.41万元、8353.86万元、7059.05万元和1.41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9%、36.62%、24.00%和32.74%,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188.80万元、7912.65万元、6591.28万元、1.30亿元,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180.92万元、447.86万元、1882.93万元、2915.84万元。

公司称,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7068.42万元,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增长,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2016年末基本一致。

2018年末存货2.47亿元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存货余额分别为9632.20万元、1.45亿元、2.20亿元、2.47亿元,存货净额分别为9306.02万元、1.39亿元、2.13亿元、2.44亿元,存货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1.73%、49.88%、49.75%和41.63%。

公司2017年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同比增长51.68%、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同比增长12.61%,存货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在于业务规模的增长,增长比例与公司尚未确认收入的设备在手订单增长比例相关。

其中,易天股份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26.18万元、534.59万元、665.20万元、344.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3.39%、3.69%、3.03%、1.39%,高于同行业可比企业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

毛利率两年超行业均值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71%、40.05%、45.17%、46.53%,2016年至2018年,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为46.41%、44.09%、45.8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行业中间水平,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联得装备,低于精测电子,与智云股份和正业科技互有高低。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42%、40.02%、45.07%和45.87%,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2017年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2016年上升5.05%。

分产品来看,2018年,易天股份偏光片贴附系列毛利率、背光及全贴合系列毛利率略有下滑。

2016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偏光片贴附系列毛利率分别为43.48%、46.99%、45.90%,背光及全贴合系列毛利率分别为31.82%、40.29%、35.41%。

下游客户业绩表现不乐观 “拳头”产品收入陷瓶颈

据财经网报道,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是公司“拳头”产品,报告期内贡献营收1.60亿元、2.27亿元、2.37亿元。其中2017—2018年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2.21%、4.44%。在2017年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增速上涨之后,2018年几乎陷入停滞。

对此,招股书解释称,2017年公司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销售规模快速扩增主要受高性能产品占比上升影响,导致产品销售单价提高所致。2017年偏光片贴附系列产品平均单价由2016年的134.19万元/套升至234.11万元/套。

近年来,偏光片市场价格跌跌不休,2017年价格下降超过10%,2018年降幅有所收窄。这也就是说,在偏光片价格下滑的背景下,公司调整产品性能,实现了偏光片贴附系列设备价格的逆势上涨。

不过,进入2018年以来,公司偏光片贴附系列设备销售单价出现下滑趋势,同比下降5.32%,为221.65万元/套。

据群智咨询,当前面板产能高速增长,供需已处于严重失衡状态,面板价格持续承压,加速下跌,厂商运营及获利面临严峻挑战。较为明显的体现是,今年上半年,公司下游客户业绩表现普遍不容乐观。

其中,显示器件出货量第一的京东方A净利润几近腰斩,同比下降43.92%;深天马A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44亿元,同比下降17.68%;鸿海精密净利润为170.54亿新台币(约合38.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

那么,作为面板行业上游的偏光片贴附系列设备的销售收入要如何打破增长瓶颈呢?

2018年末负债2.76亿元 资产负债率55%

2015年至2018年,易天股份负债总额分别为9436.31万元、2.09亿元、2.60亿元、2.7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69%、70.21%、53.73%、55.05%。

报告期内各期末,易天股份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超98%,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为主。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经营性负债增多,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同比增长24.17%和39.33%。

其中,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00万元、0元和282.00万元。公司2016年末2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为向中国银行借入,2017年8月该笔短期借款到期,并按期偿还,故2017年末无短期借款;2018年10月易天股份子公司微组半导体向招商银行借入300.00万元短期借款,于2018年11月、12月各偿还9.00万元,截至2018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282.00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274.87万元、1.28亿元、1.31亿元和2.16亿元。

运输合同纠纷败诉 为12.52万元遭强制执行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易天股份曾因运输合同纠纷而被其他公司起诉,于2019年3月11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3日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19)粤0306执2887号。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满运通物流有限公司福永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易天股份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95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还人民币12.52万元。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易天股份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后,被执行人易天股份主动支付执行款人民币12.52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满运通物流有限公司福永分公司。执行费人民币1778元已由被执行人缴纳到法院账户,法院已划付给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955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此外,公司还有一起诉讼为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起诉其他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7)粤0306民初19957号。判决书显示,原告易天股份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深圳市昌凯顺电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147.78万元;2、判决被告深圳市昌凯顺电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4.33万元(按拖欠货款的30%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在2015年9月9日、11月12日和11月18日分别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生产线设备,货款总额为480万元。双方约定被告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上述《设备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设备,但被告未依约支付全部货款。2017年1月11日,原、被告再次签订了一份《付款协议》,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77.78万元,且已超出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在该协议中,被告承诺2017年1月20日前支付40万元,余款137.78万元分三个月付清。该协议签订后,被告在2017年1月25日、3月30日和6月26日分三次合计向原告支付了30万元。此后未再向原告支付货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昌凯顺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7.78万元;二、被告深圳市昌凯顺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4.33万元。

关键词: 易天股份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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