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0月31日,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首发申请将上会。嘉必优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分别用于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嘉必优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
此前,嘉必优拟在创业板上市,而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8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嘉必优首发未通过。
2019年10月22日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嘉必优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0亿元、2.29亿元、2.86亿元、1.4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亿元、2.46亿元、2.85亿元、1.54亿元。
报告各期,嘉必优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96.34万元、6577.91万元、9698.60万元、6329.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53.18万元、1.01亿元、1.06亿元、5904.56万元。
目前,嘉必优共披露四版招股书,其中三版招股书数据不一致。2016年6月22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嘉必优的营业利润为3716.68万元;利润总额为4553.65万元;净利润为3883.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3.12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71.69万元。
而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嘉必优的营业利润1696.65万元;利润总额为2625.07万元;净利润为1954.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4.53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93.97万元。
另外,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6年,嘉必优的营业收入为1.89亿元;净利润为5071.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71.48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77.54万元。
而2019年10月22日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6年,嘉必优的营业收入为1.90亿元;净利润为4635.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96.34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63.85万元。
嘉必优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2016年至2019年1-6月,嘉必优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427.20万元、1363.03万元、1637.60万元及782.6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52%、5.96%、5.72%、5.32%。
报告期各期末,嘉必优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635.29万元、7650.00万元、1.22亿元、9935.11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例分别为40.23%、33.47%、42.56%、67.53%;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667.28万元、6631.25万元、10321.11万元和8615.2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98%、13.10%、17.76%和14.64%。
报告期各期,嘉必优营业外收入中来自于帝斯曼的补偿款分别为2341.24万元、2971.53万元、3784.29万元和2293.55万元,补偿款税后金额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93%、38.51%、32.88%和30.72%,占比较大。2015年1月,嘉必优与帝斯曼签署《和解协议》,制约了其在海外发展的步伐。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5月29日,嘉必优收到首轮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其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较低、可比公司的科技含量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科创属性、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嘉必优在招股书中表示,其目前产品所采用的核心技术属于生物制造领域,符合国家推动生物制造发展的国家战略。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嘉必优发去采访函,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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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的主营业务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ARA、藻油DHA及SA、天然β-胡萝卜素等多个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膳食营养补充剂和健康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领域。
嘉必优控股股东为武汉烯王,实际控制人为易德伟。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武汉烯王直接持有嘉必优59.00%股权,为嘉必优的控股股东。易德伟持有烯王投资61.50%的股权,烯王投资持有武汉烯王66.71%的股权,武汉烯王持有公司59.00%的股份。易德伟通过烯王投资以及武汉烯王间接控制嘉必优50.00%以上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易德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1年12月,任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处副科长、代理科长;1991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国家教育委员会(现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1993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纳英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1999年12月至今,任武汉烯王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烯王投资董事长;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嘉必优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嘉益宝执行董事、中科光谷董事、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时代光华董事、杭州育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嘉必优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其中1.98亿元用于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1.99亿元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生产线扩建项目,1.48亿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嘉必优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
招股书显示,嘉必优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嘉必优拟在创业板上市,而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58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嘉必优首发未通过。创业板发审委提出嘉必优持股比例达50%的创始股东嘉吉投资退出股东名单的信息披露问题、不同客户间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销售价格相对较高的合理性问题,以及是否因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等问题。
近三年业绩增长
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嘉必优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0亿元、2.29亿元、2.86亿元、1.4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亿元、2.46亿元、2.85亿元、1.54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嘉必优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96.34万元、6577.91万元、9698.60万元、6329.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53.18万元、1.01亿元、1.06亿元、5904.56万元。
三版招股书数据“打架”
目前,嘉必优共披露了四版招股书,分别为2016年6月22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2019年4月29日公布的招股书申报稿、2019年10月22日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中国经济网对比招股书后发现,嘉必优其中三版招股书中,2015年和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对不上。
2016年6月22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嘉必优的营业利润为3716.68万元;利润总额为4553.65万元;净利润为3883.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83.12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71.69万元。
来源:2016年6月22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
而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嘉必优的营业利润1696.65万元;利润总额为2625.07万元;净利润为1954.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4.53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93.97万元。
来源: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
另外,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6年,嘉必优的营业收入为1.89亿元;净利润为5071.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71.48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77.54万元。
来源:2017年5月15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
而2019年10月22日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6年,嘉必优的营业收入为1.90亿元;净利润为4635.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96.34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63.85万元。
来源:2019年10月22日公布的招股书上会稿
研发投入占比逐年下降
2016年至2019年1-6月,嘉必优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230.65万元、1301.96万元、1536.50万元、809.86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8%、5.70%、5.37%、5.50%。
报告期各期,嘉必优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427.20万元、1363.03万元、1637.60万元及782.6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52%、5.96%、5.72%、5.32%。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水平分别为4.09%、4.18%、4.12%和3.51%,嘉必优研发费用率分别高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3.43、1.78、1.60和1.81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嘉必优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635.29万元、7650.00万元、1.22亿元、9935.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例分别为40.23%、33.47%、42.56%、67.53%;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6667.28万元、6631.25万元、1.03亿元和8615.2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3.98%、13.10%、17.76%和14.64%。
嘉必优表示,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张,贝因美、飞鹤、蒙牛、伊利等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嘉必优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2次/年、2.72次/年、2.73次/年和1.16次/年,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7.01次/年、6.56次/年、6.13次/年和2.79次/年。
对此,嘉必优称,主要原因包括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部分客户应收账款逾期、公司与同行业公司业务领域存在差异。嘉必优还表示,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保持增长,公司具备较好的现金流和运营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嘉必优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299.47万元、7853.59万元、6753.33万元和7495.6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6.03%、26.92%、18.30%、19.24%,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9.50%、15.51%、11.62%、12.74%。
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
2016年至2019年1-6月,嘉必优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76%、46.48%、49.01%和52.58%,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0.06%、42.24%、41.20%、39.18%,嘉必优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出4-8个百分点。
嘉必优称,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婴幼儿配方奶粉,下游客户对ARA、DHA产品的质量安全遴选标准高于一般的市场产品,公司具有完善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期技术经验积累,能够与客户保持稳定长期的业务合作,具有相应的利润空间。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的产品种类,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并且持续改善工艺水平、提升产品产出率,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嘉必优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36亿元、1.54亿元、1.81亿元、1.02亿元,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1.40%、67.21%、63.16%和69.58%,下游客户的集中度相对较高。
嘉必优在招股书中表示,如若未来主要客户因其经营策略调整、经营状况不佳、行业性需求下滑,或转向公司竞争对手大量采购,从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订单,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另外,如若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公司对其货款回收将面临较大风险。
补偿款占净利比例较大 协议限制发展
报告期各期,嘉必优营业外收入中来自于帝斯曼的补偿款分别为2341.24万元、2971.53万元、3784.29万元和2293.55万元,补偿款税后金额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93%、38.51%、32.88%和30.72%,占比较大。
据投资时报,2015年1月,嘉必优与帝斯曼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嘉必优停止所有针对帝斯曼专利无效的诉讼,帝斯曼同意不针对过往的专利侵权行为起诉嘉必优。发行人作为被许可方与帝斯曼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和《加工及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嘉必优不能在帝斯曼专利区内发展新的客户,除了帝斯曼特别许可的客户;不能向帝斯曼专利区(中国大陆除外)销售ARA产品。2015年至2023年帝斯曼预计向嘉必优采购ARA油脂产品的数量少则75吨,多至347吨,若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则差额由帝斯曼向公司现金补偿。
与帝斯曼所签订的各项协议,制约了其在海外发展的步伐。虽然帝斯曼向嘉必优签订了年度定额采购补偿协议,但若ARA产品在此期间价格暴跌,会使得该公司既失去了大量赔偿金额,又失去了占领海外市场的宝贵时间。
科创属性遭质疑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5月29日,嘉必优收到首轮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其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较低、可比公司的科技含量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科创属性、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
嘉必优在招股书中表示,其目前产品所采用的核心技术属于生物制造领域,符合国家推动生物制造发展的国家战略。公司ARA和DHA所属的生物油脂、主要产品之一二十二碳六烯酸均被《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列为重点产品。另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产业”中的“生物化工制品制造”。
但上交所要求其按照科创板上市相关要求撰写招股书关于业务、技术、行业、科创板定位等内容,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审慎评估。
关键词: 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